工作中遇到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汇总
这篇文章笔记旨在记录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难度不一,但大多都不是我在三分钟内可以解决的。由于记录匆忙,可能解释的不够详尽明晰,以后会逐渐补充完善。
最后更新:2017年11月7日
著作权
- 产品说明
- 产品说明是否是著作权上的“作品”?
- © +年份,此处年份应该写什么?常见的还有©+年份-年份,第二个年份是什么含义?
- 在第一版的作品上稍加改动(不超过20%)是否产生新的著作权,即著作权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到底要达到什么程度?
- 组织比赛如绘画大赛或者建筑设计大赛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 在比赛申明中规定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此种规定是否有效?
- 首先考虑,此种规定是否是格式条款,主办方是否利用不平等的地位与参赛者签订了格式条款,于是参赛者可申请法院撤销?
-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譬如作品修改权是否一定不能转让或者许可?
- 是否可以规定获奖者将其作品无偿许可或转让给举办方使用?
- 委托第三方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问题
- 在他人享有软著的软件上二次开发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 软著保护的是源代码产出的计算机软件还是源代码?许可他人使用软件是否要一同许可源代码的使用权?
- 摄影作品中拍摄了建筑物,若将此作品作商业性使用,除了著作权本身,是否可能会涉及到其他权利的清除?譬如Property Release.
商标和域名
- 商标申请前的检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降低风险?如何避免商标检索时遇到在先商标处于初审至公告的一段时期的检索盲区?
- 商标局的审查员在考虑申请中的商标和同一类别上的在先商标是否相似,是如何比对的?
- 如何更合理有效地保存商标“使用”的证据?
- M&A项目中,对目标公司的商标和域名的审查范围怎样比较合理?
- 商标申请初审被驳回后可采取的几种措施
- 驳回理由是存在在先近似商标
- 驳回理由是属于外国的地理名称
- 《商标法》规定,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在产品上标注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如果商品属于贴牌加工,如何理解此处的“产地”?(考虑到《反法》)
商业秘密
- 保密协议中的如果要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多少才算合理?其衡量标准是什么?
- 律师见证业务是否可用固定证据的手段——将日常公司内部培训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证据?
- 如果出于业务上的需求,员工要求使用外部的IM软件,则企业应当提醒员工注意哪些事项?
其他问题
-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之涵盖范围的问题
- 一般而言,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譬如“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纠纷应提交XX仲裁中心解决”,在此处,仲裁条款是否适用于在合同中并未直接规定但是在合同履行时一方侵犯另一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 研发协议中限制交易的问题
- 研发协议中,一方以价格限制另一方将研发成果出售给任何第三方,譬如一方规定对方将研发成果生产出的产品出售给第三方必须以三倍之价格出售,此种规定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是,那么这种exclusive clauses是白色条款(独占许可、独家许可、保密义务、质量限制)还是黑色条款(价格限制、市场划分、产量限制、技术改进限制、不质疑条款)还是灰色条款(如回授条款——独占回授、非独占回授,需要进行合理性分析的条款)?
- 商业特许经营(Franchise)和知识产权许可的界限为何?
PS:今天我在写年度工作总结时发现自己已入职一年有余。时光飞逝,觉得自己需要写一点东西记录自己的工作与生活,否则按照我的记性能想起来的大概就是每天早上起床的痛苦以及下班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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